本报布鲁塞尔2月16日电(记者杨志清、梁晓华)在欧洲议会14日审议通过的基础上,欧盟关于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的一项新的法令,2月15日在此间举行的欧盟部长理事会上获得了正式批准。法国和意大利在表决时投了弃权票。
新法令要求,转基因作物在进入批准程序前,应对其可能带来的危险进行检测,在2004年前将含有耐抗菌素基因的转基因作物逐步逐出市场,并在2008年前停止该类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实验。新法令将在正式公布后的18个月内对各成员国生效,同时取代1990年出台的旧法令。
丹麦、希腊、法国、意大利、奥地利和卢森堡6国在该法令的附件中声明,在能保证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安全性界定和贴标签的措施出台前,将继续维持1999年6月欧盟根据5个成员国提议通过的缓期决定。上述6国还呼吁欧盟委员会,“尽快建立环境保护的有效制度,以完善对生物工程领域发展的必要规定”。
德国、比利时、爱尔兰、西班牙等国也在另一项声明中指出,给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安全界定和贴标签的措施“是至关重要的”。欧盟委员会承诺将在今年内提出有关建议。